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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制度

发布时间:2020-2-13 作者: 点击数:17841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健部门有效处置疫情,制订我校相应制度。

一、疫情报告制度

1、学校从1月29日起,启动每日健康状况调查,摸排对象涵盖学校全部教职员工(含临聘人员)。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异常情况一事一报,实时动态更新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认真做好教职员工健康状况调查摸排,全面摸清、准确掌握每一个教职员工健康状况情况,特别是精准掌握与湖北(武汉)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有关的教职员工,保持主动联系,及时传递信息。

3、要突出抓好以下五种重点对象,进一步强化教职员工健康状况调查摸排工作:(1)湖北籍在我校就读的开放教育学生。(2)湖北籍在莆田工作的教职员工。(3)被集中医学观察的师生。(4)自报身体不适的教职员工。(5)确诊病例居住所在地村庄或小区附近的教师。

4、把教职员工的主动申报作为报告的基础,不得采取无申报默认为健康的方法。经办人员要主动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与广大教职员工的沟通联系,有身体不适,要主动申报,无身体不适,要主动确认。经办人员做好每日调查台账,并及时向市教育局上报每日报告情况。

5、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内容包含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人员姓名、性别、住所<籍贯>、主要异常情况等。

二、晨(午)检制度

1、在新冠病毒防控期间,加强晨(午)检查工作。

2、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在疫情爆发期间无关人员一律不能进入学校。学校师生上班(值班)进入学校一律测量体温,做好登记工作。

3、如果发现体温异常情况,门卫应该做好登记工作,并且立即报告学校,问清查明体温异常原因,按照学校应急预案做好后续工作。

三、因缺勤登记跟踪制度

1、学校从1月29日起,启动每日健康状况调查,摸排对象涵盖学校全部教职员工(含临聘人员)。

2、对没有进行健康状况登记的教师要开展调查跟踪,落实原因并及时通知其本人做好登记。

四、健康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即日起,学校要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一律停止校内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活动。

2、广大教职员工应掌握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个人防护措施、手卫生要求、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注意通风,落实消毒措施。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3、学校密切关注教职员工的健康状态,做好日报告制度,如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4、学会正确戴口罩、掌握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遮挡,不要用手去捂)、勤洗手(不洗手不接触口、鼻、眼等部位)。

5、保持居室环境的清洁和通风,可早、中、晚各通风半小时,通风时注意保暖。

6、办公场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办公场所内空气流通。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7、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自我隔离,避免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

(2)由医护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视病情状况送至医疗机构就诊,送医途中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曾与可疑症状者有无有效防护的密切接触者,应立即登记,并进行医学观察。

(4)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不安排集中用餐。

(5)若出现可疑症状的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病人离开后,应及时对住所进行消毒。具体消毒方式由疾控机构的专业人员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操作或指导。没有消毒前,该住所不建议使用。

五、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1、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即日起,学校要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一律停止校内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活动。

2、广大教职员工应掌握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个人防护措施、手卫生要求、卫生和健康习惯,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注意通风,落实消毒措施。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3、学校密切关注教职员工的健康状态,做好日报告制度,如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4、学会正确戴口罩、掌握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遮挡,不要用手去捂)、勤洗手(不洗手不接触口、鼻、眼等部位)。

5、保持居室环境的清洁和通风,可早、中、晚各通风半小时,通风时注意保暖。

6、办公场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办公场所内空气流通。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7、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自我隔离,避免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

(2)由医护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视病情状况送至医疗机构就诊,送医途中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曾与可疑症状者有无有效防护的密切接触者,应立即登记,并进行医学观察。

(4)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不安排集中用餐。

(5)若出现可疑症状的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病人离开后,应及时对住所进行消毒。具体消毒方式由疾控机构的专业人员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操作或指导。没有消毒前,该住所不建议使用。

六、健康教育制度

1、在疫情爆发期间,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的健康教育,在学校微信工作群、校园网站、学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健康教育宣传。

2、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广大教职员工要养成勤洗手习惯,防止交叉感染。

3、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