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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公安局公布最新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电话

发布时间:2020-9-4 作者: 点击数:18583次


闽南网莆田

昨日,闽南网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公布了最新奖励办法,从即日起,对举报涉黑涉恶行为有功人员予以奖励。举报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奖励标准

具体奖励标准:举报一条涉黑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常见涉恶罪名逮捕的,每案奖励5000元至10000元;举报一条涉黑恶线索,公安机关抓获一名涉黑恶逃犯的,每名奖励5000元;举报一条涉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团伙批准逮捕的,每案奖励1万元至3万元,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批准逮捕的,每案奖励3万元至5万元;举报一条涉黑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批准逮捕的,每案奖励5万元至10万元。

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市公安局扫黑办受理举报线索的记录时间为准。

举报方式

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内容范围

据了解,举报内容范围: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已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藏匿地点或活动情况。举报电话:110、0594-2772721,电子邮箱:ptgashce@163.com,邮寄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2006号(莆田市公安局扫黑办)。 (记者 吴伟锋)